环评公示

光明国际中医药港建设项目
发布时间:23-08-17 15:34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4号)有关规定,光明国际中医药港建设项目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次公示如下:
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
项目名称:光明国际中医药港建设项目

建设性质:新建

建设地址: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下村第二工业区11号园区

项目概况: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,总用地面积为18713m2建设内容主要括深圳市中药代煎代配中心、粤港医疗机构中药院内制剂中心、海关特别监管中心、中药跨境电商平台和深圳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基地(中药材战略储备库)及中、外传统药企中试厂房建设建设
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广东健丰医药有限公司

联系人:陈秀珍

联系电话:13714286912
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
环评单位:广东东曦环境建设有限公司

联系人:张工

联系电话:18938069517

邮箱:2031105319@qq.com
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公众可填写生态环境部发布的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,并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。

1)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;

2)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;

3)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;

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见生态环境部网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),也可见本公示附件,均可下载填写。
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,具体可通过来人、来电、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。

六、公众反馈意见起止时间

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


 

广东健丰医药有限公司

2023030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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